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是直接转销法;二是备抵法。
一、直接转销法
直接转销法是指在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直接借记“资产减值损失-坏账损失”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这种方法核算简单,不需要设置“坏账准备”科目。关于直接转销法,我们还应掌握以下两个要点:
第一,该法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
第二,在该法下,如果已冲销的应收账款以后又收回,应做两笔会计分录,即先借记 “应收账款”科 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坏账损失”科目;然后再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二、备抵法
备抵法是指在坏账损失实际发生前,就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估计损失,并同时形成坏账准备,待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再冲减坏账准备。估计坏账损失时,借记 “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即符合前述的三个条件之一),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时,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
至于如何估计坏账损失,则有三种方法可供选择,即年末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和销货百分比法。
应用年末余额百分比法时,坏账准备的计提(即坏账损失的估计)分首次计提和以后年度计提两种情况。首次计提时,坏账准备提取数=应收账款年末余额×计提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