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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债务律师团队武汉债务律师咨询|武汉债务纠纷律师

武汉债务律师

介绍
范正武,武汉债务律师,男,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湖北济楚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武汉市律师协会重大疑难案件指导工作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行业公平竞争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城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武汉市法学会法律服务创新研究会常务理事,擅长处理涉及债务纠纷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执业期间,范主任亲自或参与办理了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案件数百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熟练掌握了各类案件的办案技巧,武汉债务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债务纠纷案件,深受当事人信赖和推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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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汉债务律师]丈夫婚内欠下大笔债务,妻子不用承担偿还责任
    丈夫欠下大笔债务后失踪,妻子被债权人告上了法院,但是法院审理后认定涉案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女方无须承担偿还的责任。武汉债务律师表示到,随着《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出台,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进一步明确,...
  • 武汉遇到债务纠纷解决不了可以找律师吗?有什么用?
    在武汉地区,若遇到债务纠纷难以自行解决,委托律师介入具有关键作用。律师不仅能通过法律程序保障权益,还能显著提升债务追偿效率与成功率。以下是结合武汉司法实践的详细分析: 一、律师的核心作用 1. ​法律程序把控与风险规避 ...
  • [武汉债务律师]丈夫起诉离婚时,妻子提出七十多万的债务
    丈夫起诉离婚时,妻子却当庭提出了婚内所借的七十多万元的债务,要求丈夫在离婚后也要一起偿还,法院经审理后认定部分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部分债务则属于女方的个人债务。武汉债务律师对此表示到,认定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关键在于认定该债务是否出...
债务资讯

夫妻离异 慈母“投资”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离异 慈母“投资”为夫妻共同债务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一首《游子吟》讲出了天下母亲对子女的爱。最近吴女士为了让自己的儿子生活改善一些,将自己资金借给儿子,让他进行投资,谁想儿子和儿媳闹矛盾时,害怕离婚的吴女士到法院咨询,得...

武汉债务纠纷律师 4年前 (2021-01-30) 1100℃ 0喜欢

债务资讯

武汉债务纠纷律师:父债子还究竟有没有法律依据

武汉债务纠纷律师:父债子还究竟有没有法律依据
在很多人看来,父债子还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在电视上也有很多这样的桥段。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案例也是存在的。那么,父债子还究竟有没有法律依据呢?是不是所谓的天经地义呢? 最近在张成和张功身上就发生了这样的一件事情。本来是非常好的兄弟俩,张成在2...

武汉债务纠纷律师 4年前 (2021-01-28) 1182℃ 2喜欢

债务资讯

情感破裂 妻子背负巨额债务

情感破裂 妻子背负巨额债务
离婚,是很多夫妻在情感破裂后的最佳解决方式,对于金钱,财产等,也会按照相关的法律进行分配。那么,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如何处理呢?武汉的严某因为前夫欠下巨额债务,每天都被催债。 究竟是怎么会是呢?严某与徐某是大学的同学,俩人进行了长达六年的爱...

武汉债务纠纷律师 4年前 (2021-01-26) 1022℃ 0喜欢

债务转让

债权债务纠纷打官司应该搜集哪些证据

债权债务纠纷打官司应该搜集哪些证据
律师认为,一般如要比较稳妥地打赢债务纠纷官司,债权人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提供下列证据: 一、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相关证据。 二、债权人已履行给付义务或者其他约定义务而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

武汉债务纠纷律师 4年前 (2021-01-21) 1038℃ 1喜欢

债务转让

债权债务纠纷怎么提起民事诉讼

债权债务纠纷怎么提起民事诉讼
一、首先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情况及对方的财产情况,如果欠的钱并不多或是对方有偿还能力,或是实在查不到地方财产,可以省去这一步。但如果可以保...

武汉债务纠纷律师 4年前 (2021-01-21) 918℃ 0喜欢

债务转让

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是哪些

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是哪些
1、债的履行,即清偿,债务人向债权人为特定行为,从债务人方面说,为给付;从债权人方面说,为履行;从债的消灭上说,为清偿。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债的目的达到,债当然也就消灭。 2、债的解除。即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

武汉债务纠纷律师 4年前 (2021-01-21) 934℃ 0喜欢

债务转让

属于债权债务关系的情况有哪些

属于债权债务关系的情况有哪些
债权债务关系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武汉债务纠纷律师 4年前 (2021-01-21) 932℃ 0喜欢